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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5篇)

来源:豆荷情感

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乙方自交货并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和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提交退质量保证金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采购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 投标承诺书;

  4.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用物质”,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供货单位资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供货单位资质必须符合遂宁市安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第三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遂宁市安居育才中学校食堂仓库,货物装卸及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定型包装”货物都应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乙方所有供应货物经甲方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指标的生产厂家、配方、生产工艺不作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乙方应在更换之前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确认。

  3、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该批货物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处以20xx元~5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5~10倍罚款。

  4、按乙方对甲方实际供货当日计算,供应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剩余时间不能低于“保质总期限”的1/2(保质期在6个月以下)或1/3(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同时对于临近保质期的货品,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换货。

  5、乙方应认可甲方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6、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标识或资料报告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外包装符合要求。乙方供应货物的“有效保质期”不能低于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自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需随车随货向甲方提供相应批次产品 “检验报告”或“检疫报告”的,乙方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每月25日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

  第六条 价格调整:乙方所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价格如需上调,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反之价格下调,则应随行就市,立即下调。在供应货物市场价格下调后,乙方对所供产品未及时作出价格调整的,甲方核实后有权扣除相应差额及解除本合同,同时对差额部分处以10倍的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则按“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进货。

  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 附件:《乙方供应货物一览表》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等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墙砖品牌: 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_____________ 地砖品牌: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 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年月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 ,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完毕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即¥_元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5日内,余款10%结清,即¥_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 的购销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待详见具体的采购订货单,订货单所确定的价格是供货、运输、税金、清洗等的全包价。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订货单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供货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质量数量、包运输、包清洗、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第三条 结算方法  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每批订货单中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 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及甲方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正货、合格的产品,并必须是符合卫生防疫标  

  第五条 甲方承诺  

  1、在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时,甲方不刻意挑剔、难,并承诺出现此情况,严肃处理相关违规工作人员。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3、甲方应提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全逾期交货部分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货,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供货造成甲方经营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到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的,或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并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的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

  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助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6、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采购销售合同书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货物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

  供货总金额(大写): 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

  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

  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

  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10%/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

  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10%/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 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

  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供方代表(签字)章:

  需方代表(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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