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生产月方案根据宣传部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共同主办《关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7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4号)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方案,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弘扬**长江航运安全文化,形成全行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平安**长江,为推进**长江航运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即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局安委会负责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局直属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五活动内容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在**长江沿线主要港口码头或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安全、环境法规,传播安全文化理念,普及水上交通安全及环保知识。各单位要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按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管辖范围,以“四客一危”船舶、“六区一渡”水域、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对管理对象及内部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消防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要突出加强对客船、客渡船、汽车滚装船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整改的船舶坚决不准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