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向起诉或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仲裁裁决可申请执行,但需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仲裁裁决可在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但无权上诉。被撤销后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向起诉。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上诉.对不对?不能。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提出申请,由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裁定执行的。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1、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2、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的。经审查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对此,当事人无权上诉.但是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向起诉。这样说理解吗?
结语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可上诉。一方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执行。仲裁属民间性质,执行申请需向提出。财产保全由有关裁定执行。若存在问题,当事人可在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裁定,不可上诉。撤销后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向起诉。如此理解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