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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民间借贷规定

来源:豆荷情感

民法典未明确规定民间借贷,但对贷款合同内容作出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若超过限度,超出部分利息不受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高利贷,超出限度的利息可不偿还。若遇到骚扰,可报警处理。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提前偿还按实际期间计算利息,无约定利息则不需支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对民间借贷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钱给人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要是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就不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所以,根据上面的规定,当事人之前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

要是你找人借钱时,对方要求的利息明显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那么你可以拒绝。要是你后面才知道是超过这个限度的,自己其实是借了高利贷的,对方上门讨债时,超过银行利率的那部分利息你可以不给。如果对方说要告上的话,那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是不会支持他的。

不过,实际中,很多人放高利贷,后面追不回利息的,会上门进行骚扰什么的,如果你遇到这种的话,威胁你自己和你家人生活的,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除此之外,你在借钱的时候,利息不能高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还需要注意下面几种情形: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要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就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也就是你在接受对方借款的时候,对方在拿完利息之后给你多少钱,那么那些钱就算是实际借你的本金,而不是加上利息之后的。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如果合同另有约定的就除外。

3、民间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就不需要支付。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间借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利息超过了这个限度,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借款人有权拒绝高利贷,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提起诉讼。在借款过程中,还需注意利息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应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而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个人借款则无需支付利息。如果遇到骚扰威胁等问题,应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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