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豆荷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

来源:豆荷情感

松潘县人民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

为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本院特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督促检查,突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两个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工作。

二、具体内容

(一)巡查内容

县院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对责任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开展巡查。

(二)巡查重点

1、责任区(至北XX)主干道、主要街路、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切实清理卫生死角。

2、责任区(至北XX)车行道、人行道、市政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

3、城区绿化树的整洁美观、花台内垃圾清理,绿化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

4、各单位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及美化工作。

5、临街各单位、商户、居民落实门前“四包”,房前屋后、左右垃圾、污水清理情况。

(三)巡查时间

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的2个工作组,做到每天巡查,负责人每月巡查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

松潘县人民

二Ο20__年_月二十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hw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