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预缴企业所得税需带下面资料到税务大厅申请退税: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纳税人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核实情况说明);
4、特殊原因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5、单位公章。
可能导致企业多交所得税的原因:
1、减免(包括先征后退)应退税款;
2、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汇算和结算应退税款;
3、误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没款;
4、其他应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
5、误收和其他应退税款的应退利息。
综上所述,企业发现多缴纳所得税要及时申请退税,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